法律文化對涉外合同的影響
法律語言要求了涉外合同的語言必須精確表達復雜的法律概念,而涉外合同所使用詞匯具有高度的專業(yè)性,是其他專業(yè)詞匯不可用同義的其它詞代替。涉外合同中以下用詞有固定的譯法,不可隨意用近義詞或同義詞代替,例如:“不動產(chǎn)轉讓”用“conveyance”,而不用“transferofrealestate”,“房屋出租”用“tenancy”。合同、文書、協(xié)定等的execution經(jīng)常被人不加以仔細分析地按其普通釋義譯為合同、文書、協(xié)定的“執(zhí)行”,其實。在合同的語境中,它根本不是“執(zhí)行”的意思,而是“簽訂并交付”的意思。準確表達合同的“執(zhí)行,履行”的意思應用performance。在涉外合同中,這些詞的詞義進一步延伸了本身的含義并具備了獨特的意義,體現(xiàn)了涉外合同用詞規(guī)范性和專業(yè)性。
(一)使用正式詞匯
涉外合同屬于法律性公文,對詞語“規(guī)范度”要求極高,所以詞語要用正式詞語,才能起到使合同用詞嚴謹、邏輯嚴密、言簡意賅的作用。例如:“召開”用“convene”,而不用普通英語的“hold或call”;“其他事項”用“miscellaneous”,而不用“othermatter/events;“認為”用“deem”;不用“think”或者“believe”。
(二)使用古體語和外來語
涉外合同語言的另一個主要特點是古體語的使用。古體語(archaism)是一種具有鮮明問題色彩的詞匯成分,涉外合同與法律文本中大量使用古體語,充分體現(xiàn)出合同莊重嚴肅的文體風格。如:herein(=inthisdocument),hereof(=of,orconcerningwith)。例如“依照本合同相關規(guī)定”這樣的句子在涉外合同中幾乎看不到“accordingtorelevanttermsandconditionsinthecontract”這種表達方式,常見的表達方式是“pursuanttoprovisionscontainedherein”或“asprovidedherein”等。
法律文化對涉外合同的影響
語言是人類社會進行交際的重要工具,同時也是文化的重要載體。不同民族的語言既受到本民族社會文化的制約,又反映各自特定的文化內(nèi)容。美國法學家Friedman(1969)在其《法律文化與社會發(fā)展》一文中首先使用了法律文化這一概念。各國不同的歷史,習俗,制度,傳統(tǒng)等諸多因素的差異導致不同法律文化之差異。各種文化現(xiàn)象的相互沖突和碰撞,也造成了人們對于同一法律事實或現(xiàn)象的不同理解。從語義學層面上看,法律詞語意義的形成和發(fā)展受到法律體制,傳統(tǒng),宗教信仰,地理環(huán)境,風俗習慣等的支配和制約。
(一)法律制度的差異
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是世界主要的兩大法系。我國不屬于其中任何一個法系,自成一個獨立的法系,但比較接近于大陸法系。涉外合同大多屬于英美法系,其中的用語、概念與我國的用語、概念差異甚多,常常找不到對等的名詞、概念,甚至有些概念、制度在中國根本不存在。
例如陪審團制度(jury)是英美法律制度的一項歷史悠久的遺產(chǎn),是作為人們一項自然權利而存在的。合同作為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憑據(jù)也常引用這一制度。依據(jù)“權利可以放棄,義務必須履行”的法理,許多合同中有關于放棄陪審團判例(JuryWaiverProvision)的約定。在我國法律制度里并沒有陪審團這一制度。盡管我國的法院在審判活動中存在有人民陪審員制度,但該制度建立的理論依據(jù)和實際運作都與陪審團制度大相徑庭。
(二)文化習俗的差異
長久生活在不同區(qū)域的人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,因而也形成了不同的思維方式。如東方人注重倫理道德,西方人注重科學技術;東方人重和諧,西方人則重理性、邏輯。中國為禮儀之邦,人們會習慣性在合同中寫上“經(jīng)雙方友好協(xié)商”、“經(jīng)反復討論”等詞句以表達對對方的禮貌和尊重,對于西方人而言,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實現(xiàn)權利義務的一種法律文書,因此,西方的合同及協(xié)議多為直截了當,省去許多冗詞贅句。在制定合同時,為表示正式和莊重,西方人習慣用兩個詞甚至三個同義詞表達一個意思,如:thiscontractismadeandenteredinto….;thetermsisnullandvoid;theemployeefurtherwarrants,guaranteesandcovenants等等。
(三)宗教信仰的差異
宗教習俗和信仰也是影響法律文化的一個重要淵源。如在美國許多商業(yè)合同中有關不可抗力條款中,可以找到如下規(guī)定:
CompanyshallnotbeliableforanyfailuretofilltheestimatedrequirementsofDealerarisingoutofacauseorcausesbeyonditscontrol,including,withoutlimitingthegeneralityoftheforegoing,compliancewithincluding,withoutlimitingthegeneralityoftheforegoing,compliancewithanylaw,regulationruleorothergovernmentalaction,actsofGod,fire,war,sabotage,labordispute,flood,shortageorfailureofsupplyofmaterialorequipment,orinterruptionofordelayintransportatio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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